為了維護黨紀政紀處分的嚴肅性、權威性,確保紀檢監察機關紀律處分決定的嚴格執行,約束受處分人員單位及時準確地將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到位,臨江市紀委將處分決定情況的全部內容通過《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報告單》及《處分決定送達回執單》進行全程監督,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內容無遺漏、執行標準無偏差。 臨江市紀委案件審理室明確了《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報告單》中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執行處分決定的工作職責、紀律責任、辦理程序。報告單由審理室根據處分決定填寫受處分人員基本情況、處分檔次后,隨處分決定一并送入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由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將送達本人、處分宣布情況、歸檔情況、處分后職級以及根據規定受處分人員任職、年度考核、工資降級等應受影響的執紀內容填寫后由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拿報告單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執紀手續,并將經相關部門簽章后的報告單反饋到市紀委案件審理室。案件審理室根據報告單中的每一項內容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對拒不執行處分決定或執行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確保了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到位。 |